引言
为规范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Green Electricity Certificate,简称绿证)的核发和交易,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国家能源局于2024年8月26日印发了《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本文将对《规则》进行详细解读,以便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规则背景与目的
《规则》的制定旨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 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等要求,规范绿证的核发和交易行为,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规则适用范围
《规则》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的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量对应绿证的核发、交易及相关管理工作。
绿证的定义与原则
绿证定义:绿证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
核发与交易原则:绿证核发和交易应坚持“统一核发、交易开放、市场竞争、信息透明、全程可溯”的原则。核发由国家统一组织,交易面向社会开放,价格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全生命周期数据真实可信、防篡改、可追溯。
绿证核发机构与职责
国家能源局负责绿证具体政策设计,制定核发交易相关规则,并指导核发机构和交易机构开展具体工作。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具体负责绿证的核发工作。
配合机构与职责
- 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配合做好绿证核发工作,为绿证核发、交易、应用、核销等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撑。
- 绿证交易机构按相关规范要求负责各自绿证交易平台建设运营,组织开展绿证交易,并按要求将交易信息同步至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
绿证核发流程与标准
核发流程
- 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在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完成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
- 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在每月22日前,通过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推送绿证核发所需上月电量信息。
- 对于自发自用等电网企业无法提供绿证核发所需电量信息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可直接或委托代理机构提供电量信息,并附电量计量等相关证明材料。
- 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依托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开展绿证核发工作,对于无法提供核发所需信息的,由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初核,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复核后核发相应绿证。
核发标准
1个绿证单位对应1000千瓦时可再生能源电量。不足核发1个绿证的当月电量结转至次月。对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以及2023年1月1日(含)以后新投产的完全市场化常规水电项目上网电量,核发可交易绿证。对项目自发自用电量和2023年1月1日(不含)之前的常规存量水电项目上网电量,现阶段核发绿证但暂不参与交易。
绿证交易规则
交易主体
绿证交易主体包括卖方和买方。卖方为已建档立卡的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买方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交易主体可委托代理机构参与绿证核发和交易。
交易账户
交易主体应在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建立唯一的实名绿证账户,用于参与绿证核发和交易,记载其持有的绿证情况。卖方在注册绿证账户后,注册信息自动同步至各绿证交易平台。买方可通过任一绿证交易平台注册绿证账户,注册信息自动推送至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并生成绿证账户。
交易方式
绿证既可单独交易,也可随可再生能源电量一同交易,并在交易合同中单独约定绿证数量、价格及交割时间等条款。绿证交易的组织方式主要包括挂牌交易、双边协商、集中竞价等,交易价格由市场化方式形成。
- 挂牌交易:卖方可同时将拟出售绿证的数量和价格等相关信息在多个绿证交易平台挂牌,买方通过摘牌的方式完成绿证交易和结算。
- 双边协商交易:买卖双方可自主协商确定绿证交易的数量和价格,并通过选定的绿证交易平台完成交易和结算。鼓励双方签订省内、省间中长期双边交易合同,提前约定双边交易的绿证数量、价格及交割时间等。
- 集中竞价交易:按需适时组织开展,具体规则另行明确。
交易平台与划转
绿证在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的平台开展交易,目前依托中国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平台,以及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开展绿证单独交易;依托北京、广州、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开展跨省区绿色电力交易,依托各省(区、市)电力交易中心开展省内绿色电力交易。可交易绿证完成交易后,交易平台应将交易信息实时同步至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依绿证交易信息实时做好绿证划转。
绿证的有效期与核销
绿证有效期为2年,时间自电量生产自然月(含)起计算。对2024年1月1日(不含)之前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量,对应绿证有效期延至2025年底。超过有效期或已声明完成绿色电力消费的绿证,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应及时予以核销。
结语
《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的出台,为规范我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的核发和交易提供了重要依据,有助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各相关方应严格遵守《规则》要求,共同维护绿证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